新成立有限公司一般會喺公司成立後約18個月,先收到稅務局發出嘅首份利得稅報稅表(BIR51),須喺收表後3個月內連同執業會計師審核嘅審計報告一併遞交;就算公司未有營運或者蝕錢,都要連同審計報告按時報稅,「零申報」毋須交審計報告嘅舊做法早已取消,逾期最高可被罰款$10,000並遭檢控。以下拆解首次報稅嘅時間表、要準備嘅文件同常見疑問。
新公司幾時會收到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?
稅務局唔會喺公司成立即刻發出報稅表,一般會等公司成立約18個月後先發出首份BIR51;首次報稅嘅檔案編號一般會用「23」字頭嚟識別,方便同之後每年例行發出嘅報稅表區分。如果過咗18個月都未收到報稅表,但公司喺相關課稅期已經有應課稅利潤,都唔可以坐視不理——法例要求須喺有關利潤所屬課稅期完結後4個月內,主動通知稅務局你有報稅責任,逾期同樣可能被檢控或者被徵收補加稅。
首次報稅期限係幾耐?
首份報稅表嘅遞交期限,係由發出日起計3個月內,毋須另外申請延期,比之後每年例行報稅表得返1個月嘅期限寬鬆好多,等新公司有足夠時間完成首份審計。之後每年嘅報稅表一般喺4月初批量發出,通常須喺發出日起計1個月內遞交(並唔係所有公司每年都一定會收到——長期休眠或者未開業嘅公司未必年年獲發報稅表,實際期限亦要以報稅表通知為準);如果委託稅務代表代辦,可以透過稅務局嘅稅務代表「劃一擴展計劃」申請延期,實際可延長到幾耐視乎公司嘅結賬日期而定。
有限公司報稅要準備咩文件?
同無限公司(即獨資或合夥經營、未有喺公司註冊處註冊成為法團嘅業務)唔同,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,有限公司董事每年須為公司擬備財務報表(第379(1)條),並由執業會計師審核(第405條)先可以報稅,只有正式登記為休眠公司先可獲豁免,詳見下文。首次遞交利得稅報稅表需要準備:填妥嘅BIR51表格、經簽署核實嘅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、由執業會計師發出嘅核數師報告書,以及連同附表嘅利得稅計算表,將會計盈虧還原成應評稅利潤。呢度要特別留意:稅務局由2022/23課稅年度起,已經取消咗總收入不超過200萬港元嘅細規模公司毋須附交佐證文件嘅安排,過往坊間慣稱嘅「零申報」已經行唔通——即使全年冇任何收入,一樣要連同上述全套文件一併遞交(詳見下文)。呢一系列文件對啱啱開業嘅公司嚟講並不簡單,好多創業者會喺開公司同時一併搞掂銀行開戶,方便日後入數同對數,減省日後整理審計文件嘅麻煩。
公司仲未有營運,都要報稅嗎?
就算公司喺首個財政年度完全冇營運、冇收入,收到報稅表都必須按時申報「無營運」狀況,唔可以直接漠視唔理。呢一點好多創業者仲有個誤解——以為「冇營運」就自動唔使做審計。但根據《公司條例》,有限公司每年都須要擬備經審計嘅財務報表,呢個義務同有冇收入無關;稅務局亦只接受一種豁免遞交審計報告嘅情況,就係公司已經按《公司條例》正式登記為休眠公司。換言之,除非正式登記為休眠,否則就算全年零營運,都要照做審計先可以完成報稅。如果公司打算長期休眠,可以透過公司秘書服務,以合資格嘅私人公司身分(須喺登記期間冇任何會計交易,法定費用除外)正式通過特別決議並遞交公司註冊處,由遞交決議書當日(或決議指定嘅較後日期)起正式列為休眠公司,先可以喺休眠期間獲豁免擬備審計報告;呢個豁免只係向前生效,唔會追溯免除登記前期間嘅審計責任。一旦有會計交易發生,公司就自動唔再屬於休眠狀態,如果重新產生應課稅利潤而稅局未有另外發出報稅表,同樣要跟返一般通知規則,喺相關課稅期完結後4個月內主動通知稅務局。
逾期未交報稅表有咩後果?
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0(2)條,喺無合理辯解嘅情況下未能按時遞交利得稅報稅表即屬刑事罪行,一經定罪,法庭最高可判處罰款$10,000並命令公司限期補交,情節嚴重仲可以另加相等於少徵稅款三倍嘅罰款。如果個案未有被檢控或者以罰款方式了結,稅務局亦可以改為引用第82A條徵收補加稅作為替代處理方式,金額最高同樣可達少徵稅款嘅三倍——即係話,82A補加稅同第80(2)定罪通常係二擇其一嘅處理方式,而唔係疊加嘅雙重懲罰。稅務局根據條例第80(5)及82(2)條,同樣有酌情權以罰款方式了結個案而毋須提出檢控,但呢啲做法都唔代表可以掉以輕心——一旦被追究,都代表公司已經觸犯條例。
代辦報稅有咩着數?
首次審計同報稅牽涉嘅文件及時間表都比較複雜,一時搞錯截止日或者漏交文件,隨時觸犯條例。開荒牛嘅會計及報稅服務,會準時提醒重要稅務日期,並喺公司成立後三個月內為客戶提供一次免費專業會計諮詢,協助新公司由建立記帳習慣開始,逐步過渡到首次審計及報稅,減低因疏忽而被罰款嘅風險。如果你仲喺開公司階段,可以參考《香港開有限公司完整流程指南》,了解由註冊到首次報稅嘅完整時間表。
報稅時間表一覽
| 階段 | 發出時間 | 遞交期限 |
|---|---|---|
|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 | 公司成立後約18個月 | 發出日起計3個月內 |
| 之後每年報稅表 | 一般於4月初批量發出 | 通常為發出日起計1個月內(實際以稅表通知為準,可經稅務代表申請延期) |



